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


女被告否认罪行,获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外。(图:星洲日报)
大批追访此案媒体到场,女被告则冷静应对镁光灯不停的场面。这是事故於2月18日凌晨3时30分发生後,女被告首度曝光。
事发时,现场有30至40名年龄介於13至17岁的少年准备飙脚踏车,不料遭一辆闪避不及的轿车撞上,酿8死惨剧。
女司机当时是从新山彩虹花园方向驶来,准备开往士姑来方向。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(1)(疏忽驾驶导致车祸)条文调查此案。
女被告沈可婷(譯音)被檢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(1)條文(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)提控,女被告否認罪行。她獲准由一名擔保人以1萬令吉保外,同時必須交出護照。女被告的駕駛執照則暫被收回,直至案件了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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